近期“水价上涨门”,以有关部门政策约谈的方式露出端倪,以各地私有或外国所有自来水公司的涨价听证会为起点,又反复穿插有关部门的“涨价合理”声明。
水价上涨的理由都是一条:为了保本。
资本为逐利而来。无利不起早。问题是:符合供需双方的共同利益才是持久的。形成符合共同利益的契约,需要在权利和义务上。
【权利】
自来水公司的权利是水费。公益事业的原则是“保本微利”。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润率和计算方法除外。现在都不约而谈喊亏损。真的都在亏损或者亏损那么多吗?某些企业会用在附属产业投资、关联产品交易、必要或不必要的建设等三方面制造亏损。第一种情形的例子,自来水生产赚了一千万,同时去盖楼堂馆所折到当年三千万,这样年度亏损二千万。第二种情形,自来水公司在运营中,除了电耗外,还有大量的净水药剂要用,还有相当的维修维护工作,药剂市价每吨一千,那就把这药剂换个形式,自行生产,卖一千三,维修维护同样。第三种情形的例子,对水厂进行不同形式的改造,和制水相关或无关,这种最为隐蔽,因为这些工程可能确实是对供水有好处,问题是以此去要求提高费用或政府补助的量和形式是否合理。此外,自来水公司的制水和供水成本不透明也是公众诟病的原因之一。
【义务】
自来水有别于其它商品和其它公益产品。它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,有两个基本特性:安全性和可靠性。所谓安全性,是指用户使用的生活必需品“自来水”达到预定的水质指标,因而足够安全;所谓可靠性,是指有充足的水量和压力。在发达国家,固然水价比我们高的多,义务也沉重的多。比如美国华盛顿州的居民曾经起诉水司,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,进户管使用了铜管,最终胜诉并获得巨额赔偿。我国的水质保障水平还远远不如这些发达国家,潜在的威胁数不胜数,在这个时候叫喊涨价实数不明智的做法。
【展望】
对于一种基础的生活必需品,和空气、粮食、食盐等同样重要的产品和“城市生命线工程”,必需切实提高自来水公司的服务水平,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。
实现这些必然会提高制水和供水成本,而且是一个较长时期的过程。
然而,提高了制水和供水成本,并不等于涨价。以极度缺少水资源的香港为例,供给居民用于冲厕的海水甚至在一定数量范围内是免费的!因此,梯度水价仍然是必然的一个选择:让居民都能用的上必要量的安全的饮用水,也让自来水公司获得合理的收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