馒头也有国标了!这是一个“眼球经济”的一个亮点。成为亮点,不可否认,本身就是人民的一个关注点,这也间接证明了“馒头”要“国家标准”的必要性。
然而,这个国标的内容是“犹抱琵琶半遮面”,讲的是什么?内容的详情?众说纷纭。有的说规定了形状、单位面粉的体积、含水率等,也有的说是向国家标准委员会核实的是没规定形状。
对于这样一个举国关注,应该说比2008北京奥运会更重要的事情(民以食为天嘛,饿肚子或者吃不健康食品只能当东亚病夫了),为什么会是这样“出其不意”的出现呢?没有征求意见(不要说不需要,拙作《GB/T18920-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》的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到处都是,还见过为它写的说明被人抄了当作论文发的,当然这是另外一回事情了),突然公布,这是怎样一个过程?
当然,企业通过努力把自己的标准上升到行业标准乃至国家标准,这种作法无可厚非,甚至对这种企业的进取精神值得赞扬。然而企业的目标是通过一定的技术门坎实现市场的优势,国家标准应该承载公众的利益,对食品来说是最根本的是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,两者没有根本冲突,但是前者应该以满足后者为前提,这必然不能缺少一个整合过程。
退一步说,国家标准反应的是公众利益,除非涉及国家安全问题,从道理上应该是让公众了解,而不是把标准变成一个高价的出版物,编制一个标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,编制的费用不应转嫁到想了解标准的人身上,甚至应该主动让公众了解,如同先进国家一样。
第二次发布和国家标准有关的牢骚,前次是关于饮用水的专业问题(新饮用水国标缺失项目之无责任瞎猜),事先阅读了全文;这次没有看到原文,所以只能是牢骚而已,或者可以仿鲁迅先生用过的一个标题叫“关于‘馒头国家标准’的‘标准’的争议”?